泰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泰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根据职责权限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工作规划并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及时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发布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许可有关规范、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管。
六、按规定监督抽查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依法查处违反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
七、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八、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及医疗器械经营(零售)企业许可证的申办、换证、 变更、注销和补证资料审核、报批;负责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刊播情况的监测和提请工商部门对违法广告进行查处。
九、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配合实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监管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械。
十、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关的法规培训以及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法规培训。
十一、管理所属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和餐饮化妆品监督机构。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80736315;80736320
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举报投诉:80736011;80736022
行政许可服务电话:87766883